关于K2016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撰稿:   发布日期:2016-02-26   来源:

有关学生:

K2016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将于2016228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  
1.
学院将安排一次指导老师与学生见面会,就论文写作的有关事项与学生进行沟通,见面会的时间安排请参见《夜大学K201603批次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安排表》。

2.学生应于33开始登录平台http://cjy.xmu.edu.cn/thesis,学习《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写作管理规定》、《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规范》、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、《厦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,了解论文写作的规定,并按规定进行写作、编辑、排版。学生论文如有作假行为,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3.论文写作在学院平台进行,学生可以登录平台,查询指导老师、论文写作进度,提交论文题目、大纲、一稿、二稿、终稿、论文摘要等。平台的操作手册,详见附件。

   4.学生写作平台分为“提交区”和“交流区”。学生应在“交流区”与指导老师进行充分的沟通,严格按照《夜大学K2016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进度安排表》规定的时间,在“提交区”上传题目、大纲、初稿、二稿、终稿等稿件。需要注意的是:学生必须在平台的论文“提交区”上传稿件,在“交流区”上传视为未提交,将无法进行下一阶段的写作。

5.在论文写作的每个阶段,指导老师未评阅前,学生可在“提交区”反复提交稿件,一旦老师进行了评阅,学生将不能在“提交区”上传稿件。需要注意的是:学生在“提交区”提交的稿件,应仔细进行修改斟酌后再提交,切不可随意提交。

    6.学生应根据所学专业进行选题,撰写大纲。学生上传的题目、大纲如被老师认为不可行,学生必须根据老师指导意见,重新撰写题目、大纲,在初稿规定的上传时间内,和初稿一起上传。

7.学生必须按照《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规范》或学院制作的模板进行排版,并将符合规范的初稿、二稿、终稿进行上传。需要注意的是:学生在提交终稿时,应检查题目、论文摘要与终稿是否一致,以免出错。

8.老师评阅初稿(二稿)后,认为初稿(二稿)无需修改,则初稿(二稿)将被视为终稿。

9.老师根据“提交区”最后一次提交的稿件评定拟评成绩,例如,学生最后只提交了初稿(二稿),未按时提交二稿(终稿),即默认初稿(二稿)为终稿,指导老师根据初稿(二稿)给出拟评成绩需要注意的是:未按时提交题目、大纲者,视为放弃本次论文写作,成绩记为不及格。

10.论文的参考文献必须至少4篇,参考文献的内容应与论文内容紧密相关。

11.若老师通知学生提交的终稿在排版、文字、参考文献等方面还需修改,学生可通过“交流区”与老师进行沟通,在“交流区”提交修改稿件。

12.201663日,终稿提交时间截止后,“提交区”将自动关闭,学生将不能通过“提交区”提交任何稿件。

13.学生在论文写作期间,应积极和老师沟通,听取老师意见,认真进行论文写作。拟申请学位的学生,告诉老师要参加答辩,并在2016615日学院公布拟评成绩后,在平台提交答辩申请,向班主任提交一式四份纸质论文及论文查重报告。论文查重检测结果重复率需在30%以下(含文献述评和个人发表的相关成果,一段文字超过50字以上的,必须修改)。论文查重网址:http://vpcs.cqvip.com/personal/?from=detail_icon_gocheck(维普论文检测系统)。报告样式见附件。拟不申请答辩的学生,无需提交纸质论文及查重报告。

14.学生在论文写作期间,若遇到指导老师的问题,可向班主任反映;遇到平台的操作问题,可向技术支持的杨老师反映,电话:0592-2181355平台的操作手册见附件。

特此通知      

附件1:夜大学K201603批次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安排表.xls

附件2:夜大学K201603批次毕业论文写作进度安排表.doc

附件3:厦门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规范.pdf

附件4:厦门大学教学管理系统毕业论文模块使用手册--学生端.doc

附件5:厦门大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.doc

附件6: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.doc

附件7:查重报告样本.pdf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二○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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