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3号通告
撰稿:   发布日期:2020-01-28   来源:厦门日报

 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在全市范围内禁止贩运、交易、食用野生动物,暂停各类活禽交易。各类活禽恢复交易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  厦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
  2020年1月26日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xm.gov.cn/zxgg/202001/t20200129_2419126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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